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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35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9/02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936,665,000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9/07~104/11/06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50.00~86.00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41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本公司於104年9月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期會「上市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擬買回本公司之普通股 1,500仟股,並轉讓予員工認購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準;但得加計資金成本作為轉讓價格。資金成本之計算係以本次買回股份當日之郵政儲金匯業局牌告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為準。前項轉讓價格低於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時,以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本公司董事會聲明本次買回股份僅占本年度已發行股份之3.41%,且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僅占公司流動資產9.29%,不足以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之維持,並已出具聲明書。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本公司買回股份之區間價格,對於本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等項目無重大影響,且具合理性。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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